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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公告
时间:2023-03-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磋商邀请公告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拟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布展监理单位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一家单位请符合本次邀请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GZ磋【2023】3-09号

2.采购项目名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布展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3.采购人: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预算资金:256936.00元(大写:贰拾伍万陆仟玖佰叁拾陆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现拟招标一家单位对绵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布展项目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http://www.mianyang.jcy.gov.cn/)和中国招标采购信息网(http://www.sczbcg.com/index.html)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8.2.项目总监需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或信息系统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监理资格证书。

8.3.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 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329日至202344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5号,愿望大厦二楼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盖鲜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410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地点: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5号(愿望集团))。

十、联系方式

人: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绵阳市涪城区科创园区子云路北段58号(集中办公区一号楼)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8115677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5号(愿望集团二楼)

编:621000

联系方式: 0816-2351166(项目咨询)

王希怡0816-2357988(项目咨询)

20233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