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整体“案-件比”为2.67,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2020年第二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整体“案-件比”为1.56,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整体“案-件比”1.63。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比”工作,院党组就降低“案-件比”,提升诉讼效率听取了普通刑事检察部门的专题汇报,并先后三次组织召开全市刑检重点工作推进会,专门组织全市刑事检察部门人员学习“案-件比”相关文件政策,通报降低“案-件比”工作的具体完成情况,总结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二)强化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市检察院专门派出督导组前往基层院督导“案-件比”工作,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研究下一步工作举措。同时,针对具体案件特点,选取典型案例调研分析,对全市进行两退三延的案件进行专题调研,查找其中的问题,提升办案效率。
(三)及时通报情况,掌握数据动态。“案-件比”不是一个孤立指标,作为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一个核心指标,起到统领作用。它与其他指标一起综合运用,相互牵制,相互平衡,共同反映办案活动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同时,“案-件比”是一个动态变化指标,随着办案阶段的推进不断白你懂。绵阳市检察院建立“案-件比”等关键考核指标月通报制度,实时掌握数据动态,及时分析降低“案-件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