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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赋予了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市检察院担负着领导全市县市(区)级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绵阳的经济发展、政治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市检察院2017年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工作,切实担负起党中央赋予的政治责任和宪法赋予的法律责任,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障,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建设国家科技城和幸福美丽绵阳提供了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一)切实提高了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二)深入落实了新发展理念,围绕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履职尽责;(三)坚决贯彻了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以讲政治的态度做好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四)牢牢把握了宪法定位,全面强化拓展了各项检察监督职能。

二、部门概况

市检察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市检察院机关,小枧院)。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检察院机关本年收入合计4846.88万元,上年结转187.24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46.88万元,占100%。与2016年收入合计3847.41万元相比,增加999.47万元,增长25.98%,主要原因是员额人员工资和年终绩效新增加,及项目经费中办理大案要案经费增加和新增设科技强检建设项目。

2017年小枧院本年收入合计764.19万元,上年结转15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4.19万元,占100%。与2016年收入合计426.22万元相比,增加337.97万元,增长79.29%,主要原因是员额人员工资和年终绩效新增加,及增加“两房建设”项目和驻狱检察室监控联网升级项目。

2017年市检察院机关本年支出合计493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4.4万元,占70.63%;项目支出1448.81万元,占29.37%。与2016年支出合计3895.14万元相比,增加1038.07万元,增长26.65%,主要原因是员额人员工资和年终绩效新增加,及项目经费中办理大案要案经费增加和新增设科技强检建设项目。

2017年小枧院本年支出合计81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31万元,占52.79%;项目支出384.78万元,占47.21%。与2016年支出合计414.79万元相比,增加400.30万元,增长96.51%,主要原因是员额人员工资和年终绩效新增加,及增加“两房建设”项目和驻狱检察室监控联网升级项目。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44.7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68.95万元,增长21.9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市检察院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3.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38.07万元,增长26.65%。

2017年度小枧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00.3万元,增长96.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市检察院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3.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7.36万元,占84.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06万元,占11.09%;医疗卫生支出51.98万元,占1.05%;住房保障支出186.81万元,占3.79%。

2017年小枧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22.63万元,占88.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3万元,占8.38%;医疗卫生支出6.44万元,占0.79%;住房保障支出17.69万元,占2.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市检察院机关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2698.55万元,完成预算100%;市检察院机关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749.81万元,完成预算8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装备款结转;市检察院机关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100%;市检察院机关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侦查监督: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完成预算100%;市检察院机关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执行监督: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市检察院机关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小枧院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337.85万元,完成预算100%;小枧院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158.51万元,完成预算78.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装备款由上级部门统一安排;小枧院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侦查监督: 支出决算为57.49万元,完成预算100%;小枧院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执行监督: 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小枧院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两房建设: 支出决算为125.61万元,完成预算9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两房建设项目款按进度支付;小枧院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支出决算为13.17万元,完成预算19.1%,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两房建设项目款按进度支付。

2.市检察院机关社会保障和就业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支出决算为15.16元,完成预算100%;市检察院机关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69.02元,完成预算100%;市检察院机关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46.40元,完成预算0%;市检察院机关社会保障和就业死亡抚恤:支出决算为16.48元,完成预算100%。

小枧院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36.71万元,完成预算100%;

小枧院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3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市检察院机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51.56万元,完成预算100%;市检察院机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

小枧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6.38万元,完成预算100%;小枧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市检察院机关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57.23万元,完成预算100%;市检察院机关住房保障支出购房补贴:支出决算为29.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小枧院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6.79万元,完成预算10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购房补贴: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市检察院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8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医疗费、救济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98.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7年度小枧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8.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97万元,占91.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99万元,占8.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6辆,其中:轿车20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74.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自侦案件办理,提起国家公诉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2.18万元,下降30.0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数量减少,费用严格控制。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69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9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上级检查调研视察工作4.55万元;(2)接待其他来绵考察交流学习1.08万元;(3)接待其他院办案协调等1.36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16万元,下降14.23%。主要原因是构建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检察院机关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16万元,比2016年增加108.67万元,增长37.54%。

2017年度,小枧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89万元,比2016年增加6.81万元,增长15.1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检察院共有车辆2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5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833.5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二是执行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报废的资产及时进行处置。二是依照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各类支出事项,完善支出手续,加快支出执行进度。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小枧院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较慢。特别是业务经费的使用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二是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快“两房建设”、监控联网升级项目实施进度、加快业务经费使用进度,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指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侦查监督:指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执行监督:指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死亡抚恤: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计划生育服务以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支出购房补贴: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