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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市检察院担负着领导全市县市(区)级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绵阳的经济发展、政治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二)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重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内设机构改革和司法责任制,以办案为中心、以更实的举措谋划和推“四大检察””八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创新社会治理中体现检察担当,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坚持以理念变革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高检察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能力、服务大局能力和法律监督能力,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2340.86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 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逐年下降10%。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入预算2340.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0.8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根据公开表实际收入情况进行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支出预算234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2.3万元,占79.98%;项目支出468.56万元,占20.02%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40.8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逐年下降10%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0.8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29.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40.8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逐年下降1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929.77万元、占82.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27万元、占10.31%;卫生健康支出56.74万元、占2.42%;住房保障支出113.09万元、占4.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检察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1461.2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

2.公共安全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79.5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检察院业务经费、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3.公共安全检察检察监督2021年预算数为351.0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执行监督等。

4.公共安全检察其他检察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8.00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如人民监督员经费、特约检察员经费等。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15.0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离休人员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50.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75.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0.1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干警独生子女奖励金。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56.55万元,主要用于: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113.09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56.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0.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1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6.43%。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职能调整后相应的工作接待减少。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一般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6.73%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在办案业务量增加的同时,公务用车管理效率提高了,城区内的办案、办公交通工具为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1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4辆,小型客车3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用于1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办理,提起国家公诉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下属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5.3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5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职级较退休人员职级低。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