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办理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等。市检察院担负着自身和领导全市县、市、区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和促进绵阳的经济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政治和社会稳定。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坚持运用法治力量更加有力服务高质量发展。跟进服务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强化民营经济检察保护。协同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举措。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促推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
(二)坚持运用法治力量更加有力助推平安绵阳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落实《绵阳市平安建设规定》,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暴力犯罪、网络犯罪、毒品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深化用好检察建议。持续做实诉源治理。
(三)坚持运用法治力量更加有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纵深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民事检察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持续擦亮“熊猫未士”工作品牌,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四)坚持运用法治力量更加有力维护公平正义。加大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事执行监督和检察侦查力度。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同步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强化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稳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深耕公益诉讼检察法定领域,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加大数字检察工作力度。
(五)坚持运用系统观念更加有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持续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五强”基层院建设。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践行人民至上,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第二部分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单位预算表
(插入本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3517.4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5.7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绩效的预算,使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预算3517.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7.4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351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8.83万元,占91.23%;项目支出308.60万元,占8.7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17.4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65.7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绩效的预算,使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7.4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504.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17.4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65.7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绩效的预算,使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504.40万元、占71.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62万元、占18.69%;卫生健康支出131.09万元、占3.72%;住房保障支出224.32万元、占6.3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检察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2195.8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
2.公共安全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308.6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检察院业务经费、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26.7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补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18.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09.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保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政策,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62.87万元,主要用于: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数为68.1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原来公费医疗资金渠道给予适当补助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形式。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184.62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购房补贴2024年预算数为39.7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发放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08.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19.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89.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职能调整后相应的工作接待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一般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在办案业务量增加的同时,公务用车管理效率提高了,城区内的办案、办公交通工具为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1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4辆,小型客车3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用于1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办理,提起国家公诉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7.4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43.87万元,增加187%。主要原因是非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308.60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308.6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