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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度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92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5

第四部分 附件18

第五部分 附表4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办理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等。市检察院担负着自身和领导全市县、市、区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和促进绵阳的经济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政治和社会稳定。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为先导,能动保障中心大局

依法能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条意见。发出涉企行政审判程序监督和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6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62人,目前已起诉42人。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5人。依法能动促进平安建设。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93人,提起公诉4811人。

2.以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为重点,不断优化工作模式

着力完善跨区域协作履职体系。与省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会签31条意见。与遂宁市检察院、阿坝州检察院共同制定涪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检察保护10条协作措施。着力完善跨部门协作履职体系。与市司法局会签“检察听证+人民调解”协作意见,推动涉案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35份,做法被最高检转发。着力完善跨业务综合履职体系。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4件。在绵阳市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设立案件线索“双报制”受理点,拓宽维权渠道,缩短维权周期。

3.以法律监督机制现代化为关键,稳步提升监督质效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在全省率先与海关缉私部门共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做法被最高检转发。监督立案168件、监督撤案195件。提出刑事抗诉20件。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提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再审检察建议40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意见115件、民事执行监督意见143件。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6件、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5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88件。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7件。围绕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办理涉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公益诉讼案件177件。

4.以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为基础,全面锻造检察铁军

强化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合市委政法委对2个基层院党组开展政治督察。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监督。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四大检察”等10项业务竞赛。组建10个民事行政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2个。

二、机构设置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

纳入绵阳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549.81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81.72万元,增长1.49%。主要变动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554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49.8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554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0.04万元,占70.81%;项目支出1619.77万元,占29.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49.8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81.72万元,增长1.49%。主要变动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9.815405.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4.32万元,增长2.67%。主要变动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9.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4495.37万元,占8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5.64万元,占11.10%;卫生健康支出154.60万元,占2.78%;住房保障(类)支出284.20万元,占5.12%。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49.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875.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55.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 支出决算为86.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78.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5.5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7.6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4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6.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7.70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预算0.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4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0.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49.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0.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3.32万元,预算为136.07万元,完成预算97.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2.38万元,占9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4万元,占0.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38万元,预算数134.64万元,完成预算98.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22年增加72.41万元,增加120%。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费增加,车辆老化,办案专案用车增加,车辆运维费增加,部分公务用车维护费在往来款支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7.31万元。截至2023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 执法执勤用车1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7.33万元。主要用于公诉、执检等检察监督业务及巡回检察、驻狱检察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预算数1.43万元,完成预算65.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降低了1.69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9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具体内容包括:职务犯罪侦查交流,省检察院办案指导及其他检察业务交流。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70万元,比2022年增加55.62万元,增长17.11%。主要原因是加强检察干警培训,培训费支出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7.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8.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7.9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5.30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9辆,其中: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 执法执勤用车17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1项目(项目名称)等3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侦查监督:指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计划生育服务以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下属共2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2个,包括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

(二)机构职能

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办理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等。市检察院担负着自身和领导全市县、市、区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和促进绵阳的经济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政治和社会稳定。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编制数为125名,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编制120人,工勤编制5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114人,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人员109人,工勤人员5人;退休98人,离休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收入3673.83万元。部门决算收入554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5549.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年度部门决算支出55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支出3930.04万元(含人员支出3549.34万元,公用支出380.7万元);项目支出1619.77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619.77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项目支出 0万元)。结转和结余0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三)相关支出预算管理情况

年度预算执行率99.99%;政府采购预算1007.92万元,采购执行1007.92万元,采购执行率 100%;三公经费预算136.07万元,决算支出136.07万元,控制率100%;部门年末固定资产11949.34万元,其中在用固定资产11949.34万元,出租固定资产0万元。

三、部门主要履职绩效分析

(一)年度主要任务及完成情况

(1)对预算绩效监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对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以及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查中,对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问题。;
完成预算绩效监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2)办理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等.;
办理完成检察案件
(3)从支出规范、支出控制、动态调整、预算完成、目标完成、违规记录等情况。;
完成绩效目标自评工作

四、部门主要履职绩效分析年度总体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

(一)年度总体目标

一是以服务中心大局为导向,在绵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二是以践行司法为民为导向,在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更丰富内涵需求中彰显检察作为。三是以提升监督质效为导向,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中体现检察担当。四是以锻造过硬队伍为导向,在守正创新夯实基础中提升检察能级。

(二)年度总体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紧扣职责使命,保障经济行稳致远。认真执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决定》,聚焦“坚持创新引领”工作要求、“五市战略”具体路径、“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奋斗目标,找准检察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助力打造国内一流的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倾力服务以科技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推动建立耕地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机制。
2.聚焦法治绵阳,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做深做实做强法律监督。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民事检察定分止争、行政检察助推依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
3.围绕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认真执行《绵阳市平安建设规定》。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类案监督等工作,推动诉源治理、市域社会治理。
4.恪守为民初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守护好群众“钱袋子”“菜篮子”“头顶上”“脚底下”“舌尖上”的安全。加大对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协同保护。
5.提升队伍能级,锻造绵阳检察铁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1-1.编制完整:
分值:3.00分,自评得分:3.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资金全部纳入年初预算。
1-1-2.目标制定:
分值:5.00分,自评得分:5.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目标绩效编制科学合理,要素完整。
1-1-3.编制准确:
分值:5.00分,自评得分:5.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预算编制科学准确。
1-2-1.支出规范:
分值:5.00分,自评得分:5.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严格预算执行,无违规。
1-2-2.支出控制:
分值:5.00分,自评得分:5.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与决算偏差在10%以内。
1-2-3.动态调整:
分值:5.00分,自评得分:5.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开展绩效监控、中期评估,将结果运用到部门预算调整。

(二)综合管理情况

2-2-1.政策执行:
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照规定征收非税收入。
2-2-2.及时更新:
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在门户网站和收费场所对外公示征收的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等。
2-2-3.收入解缴:
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及时足额解缴财政专户。
2-3-1.预算管理:
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年初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应编尽编”。
2-3-2.采购实施:
分值:4.00分,自评得分:3.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政府采购方式、程序合规,合同签订不规范。
2-4-1.配置使用:
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新增资产按规定配置并市入账,对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管理。
2-4-2.收益核算:
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处置固定资产等按照程序报批,获得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2-5-1.制度建设:
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内控制度涵盖了“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等主要经济领域。
2-5-2.制度执行:
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内部控制岗位分离,定期轮岗。
2-6-1.预算编制执行:
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三公经费”年初部门预算编制较上年实现“零增长”。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预算公开:
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
3-1-2.决算公开:
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
3-2-1.结果整改:
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
3-2-2.应用反馈:
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整改情况。
3-2-3.违规记录:
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监督检查结果反映上一年度预算管理合规。

(四)预算绩效情况

4-1-1.数量质量指标:
分值:10.00分,自评得分:10.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评价数量质量绩效指标按照要求已完成。
4-1-2.时效指标:
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照当年度的工作任务和计划时间已完成,时效绩效指标已完成。
4-1-3.成本指标:
分值:10.00分,自评得分:7.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预算项目支出在6、9、11月的执行情况能按照要求,但年底因青少年法治基地还在建设中未完成支付。
4-2-1.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性影响:
分值:6.00分,自评得分:6.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检察院履职的内容和性质,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评价。
4-3-1.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满意度调查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2023年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计分标准,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

根据本部门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履职效益分析及整体绩效管理情况综合自评得分为96.00,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经验和做法

1.按照要求完成预算编制。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在预算编制上认真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紧紧围绕我院工作大局以保障重点,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为编制原则,采取零基预算方法,严格编制单位部门预算,以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在预、决算编制上根据财政安排的年初预算认真编制决算,将单位全部财务收支纳入决算编制,做到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无漏报、重报项目以及虚报和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2.严格执行规则制度,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支出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实施进度认真编制用款计划,做到了及时提出支付申请,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和进度支付资金,在资金使用方面,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按财政要求执行。
3.健全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我院制定了《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财务报销制度》《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对年度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绩效评价等,进行了优化管理,强化了“三公经费“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的使用,减少现金流。

(三)存在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业务部门参与力不够。对项目实际情况了解更透彻的业务部门参与度不够,数据考虑不够充分。
2.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一些固定资产使用坏后或者无法使用的没有及时处置,有待进一步改进。
3.执行进度较慢。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整体上比较缓慢,没有达到市财政局要求的执行增长比例。

(四)改进建议

1.落实责任分工。成立的预算绩效管理小组,包含各个部门人员,明确落实责任分工,增强各部门的工作合力,确保计财部门和各业务部门充分有效地沟通,做到预算编制合理、有效、充分。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特别是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制度。落实制度责任,明确职责权限,保证制度执行到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报废的资产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后进行处置。
3.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认真梳理各类支出事项,及时完善手续,加快经费支出进度。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6日

附表:2023年度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附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填表人:蒲娟

打印日期:2024/6/6 12:20:3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是否涉及

分值

自评分数

评定依据及说明

合计:

96.00


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

编制完整

3.00

3.00

部门资金全部纳入年初预算。

目标制定

5.00

5.00

目标绩效编制科学合理,要素完整。

编制准确

5.00

5.00

预算编制科学准确。

预算执行

支出规范

5.00

5.00

严格预算执行,无违规。

支出控制

5.00

5.00

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与决算偏差在10%以内。

动态调整

5.00

5.00

开展绩效监控、中期评估,将结果运用到部门预算调整。

综合管理

非税收入管理

政策执行

2.00

2.00

按照规定征收非税收入。

及时更新

2.00

2.00

在门户网站和收费场所对外公示征收的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等。

收入解缴

4.00

4.00

及时足额解缴财政专户。

政府采购管理

预算管理

4.00

4.00

年初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应编尽编”。

采购实施

4.00

3.00

政府采购方式、程序合规,合同签订不规范。

资产管理

配置使用

4.00

4.00

新增资产按规定配置并市入账,对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管理。

收益核算

2.00

2.00

部门处置固定资产等按照程序报批,获得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内控制度管理

制度建设

2.00

2.00

内控制度涵盖了“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等主要经济领域。

制度执行

2.00

2.00

内部控制岗位分离,定期轮岗。

三公经费管理

预算编制执行

4.00

4.00

“三公经费”年初部门预算编制较上年实现“零增长”。

绩效结果应用

信息公开

预算公开

2.00

2.00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

决算公开

2.00

2.00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

整改反馈

结果整改

2.00

2.00

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

应用反馈

2.00

2.00

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整改情况。

违规记录

2.00

2.00

根据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监督检查结果反映上一年度预算管理合规。

预算绩效

产出指标完成

数量质量指标

10.00

10.00

评价数量质量绩效指标按照要求已完成。

时效指标

2.00

2.00

按照当年度的工作任务和计划时间已完成,时效绩效指标已完成。

成本指标

10.00

7.00

预算项目支出在6、9、11月的执行情况能按照要求,但年底因青少年法治基地还在建设中未完成支付。

效益指标完成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性影响

6.00

6.00

根据检察院履职的内容和性质,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评价。

满意度绩效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4.00

4.00

满意度调查95%以上。

根据自评得分情况,剔除本部门不涉及指标,折算前得分:96.00分,折算后实际得分:96.00分。

评价等次

(得分≥90,优;90>得分≥80,良;
80>得分≥60,中;得分<60,差)

优秀


评价组人员

姓名

职务/职称

单位

签字/负责人签字

王佼

党组副书记(主持常务工作)、副检察长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王佼

邵志勇

主任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

邵志勇

赵伟

三级高级检察官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赵伟

颜蓉

主任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部

颜蓉

蒲娟

会计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部

蒲娟

评价组
意见

同意

部门(单位)意见

同意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意见

同意

附件2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

关于2023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绵阳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4】3号)要求,本部门于5月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实施项目31个(部门项目31个),资金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预算资金2,718.46万元(中央、省补助789.6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92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1个,预算资金2,718.46万元(中央、省补助789.6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928.81万元);)。

二、项目管理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2023年度,本部门实施项目31个(部门项目31个),实施项目预算执行1,619.77万元(中央、省补助432.18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187.59万元),预算执行率59.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1个,预算执行1,619.77万元(中央、省补助432.18万元, 市级财政资金1,187.59万元),预算执行率59.58%。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31个项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全部完成30个,占96.77%;基本完成1个,占3.2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1个,全部完成30个,占96.77%;基本完成1个,占3.23%;。

(三)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分析。

项目管理评价具体明细情况(见附件1)。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项目31个(其中部门项目31个)。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9.39,等级为:优。其中管理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26个,占比83.87%,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5个,占比16.13%。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31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数量指标共计30个,全部完成30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数量指标30个,全部完成30个,占100.00%;。

2.质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31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质量指标共计5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5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5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5个,占100.00%;。

3.时效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31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时效指标共计10个,按时完成10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10个,按时完成10个,占100.00%;。

4.成本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31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成本指标共计13个,全部完成12个,占92.31%;未完成1个,占7.6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成本指标13个,全部完成12个,占92.31%;未完成1个,占7.69%;。

5.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31个项目涉及经济效益指标共计1个,优秀指标1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济效益指标1个,优秀指标1个,占100.00%;。

6.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31个项目涉及社会效益指标共计23个,优秀的指标23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社会效益指标23个,优秀的指标23个,占100.00%。

7.生态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31个项目均不涉及生态效益指标。

8.可持续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31个项目涉及可持续效益指标共计6个,可持续6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可持续效益6个,可持续6个,占100.00%;。

9.满意度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31个项目涉及满意度指标共计24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24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24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24个,占100.00%。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见附件2)。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项目31个(其中部门项目31个),项目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8.39,等级为:优。其中综合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24个,占比77.42%,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7个,占比22.58%。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4】3号)通知要求,评价工作组根据《绵阳市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资料,对2023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认真梳理,从投入、过程、成本、产出及效果等方面设定的绩效核心指标,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绩效目标实现评价具体情况自评表(见附件3)。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预算编制中估计成本与实际执行成本存在偏差,导致本年度预算执行数少于预算数。如:我院中央转移资金装备采购执行进度慢,主要是因为根据上级部门相关管理办法,要先审核采购计划,才进行采购。青少年法治基地建设为大型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一直在进行中。
2)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要求设置成本指标、数量指标、效益指标,在指标设置上有部分项目的细化、量化不够。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自评反映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1)结合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我院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效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严禁项目经费弥补人员经费。
2)我院每年度均按照上级要求编报装备采购实施计划,除上级统一采购的装备以外,其他装备的采购我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大大提高了我院办公、办案的科技装备水平,全面提升了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在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上形成了现实的战斗力。
3)我院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整改落实,不断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并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本部门自评报告待2023年部门决算批复后,随同部门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政策(项目)自评报告及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市检察院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关于印发《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政府采购制度、合同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保障了资金使用安全,历年来经上级机关巡视巡察,同级财政及审计部门检查均无违规违纪问题。

附件1: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评价明细情况表

附件2: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

附件3: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

2024年66

附件1: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评价明细情况表

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管理分项评价得分

项目管理评价总分

项目管理评价等级

设立与决策

实施过程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专项案件工作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两法衔接工作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举报奖励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人民监督员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公益诉讼工作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卷烟市场整治专项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国家司法救助金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市级部门对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补助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未检预防工作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案件管理中心运行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检察专网运维外包服务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检察业务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检察服装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检察移动OA系统运维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检察网络租赁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民事行政检察专项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特定转移支付Z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特情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特约检察员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生态环境资源检察专项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联合办案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转移支付结转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布展项目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驻监所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

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

部门项目

52.00

44.00

96.00

检察业务费

部门项目

52.00

44.00

96.00

检察服装费

部门项目

54.00

44.00

98.00

检察院业务费

部门项目

52.00

44.00

96.00

驻监所经费

部门项目

50.00

45.00

95.00

项目管理
综合评价结论

全部项目管理综合平均得分
(单位项目管理评价总得分/单位项目总个数)

100

说明:单位项目管理综合评价分值100分,取单位项目平均分值。评价等级分4档,根据综合评价平均分值设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附件2: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率

自评得分

自评等次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小计:

1703

2520.01

1530.77




未检预防工作经费

部门项目

20.00

20.00

20.00

100.00%

100

特约检察员

部门项目

4.00

4.00

4.00

100.00%

100

特情费

部门项目

23.00

23.00

23.00

100.00%

100

特定转移支付Z

部门项目

196.00

637.00

388.98

61.00%

94

市级部门对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补助

部门项目

0.00

10.00

10.00

100.00%

100

生态环境资源检察专项经费

部门项目

25.00

25.00

25.00

100.00%

100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部门项目

5.00

5.00

5.00

100.00%

100

人民监督员经费

部门项目

4.00

4.00

4.00

100.00%

100

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布展项目经费

部门项目

994.40

994.40

282.74

28.00%

80

民事行政检察专项经费

部门项目

25.00

25.00

25.00

100.00%

100

两法衔接工作经费

部门项目

10.00

10.00

10.00

100.00%

100

联合办案经费

部门项目

15.00

15.00

15.00

100.00%

100

卷烟市场整治专项经费

部门项目

0.00

6.00

6.00

100.00%

100

举报奖励经费

部门项目

4.00

4.00

4.00

100.00%

100

检察专网运维外包服务费

部门项目

21.90

21.90

21.90

100.00%

100

转移支付结转

部门项目

0.00

43.20

43.20

100.00%

100

专项案件工作经费

部门项目

0.00

296.51

296.51

100.00%

100

驻监所经费

部门项目

20.00

20.00

20.00

100.00%

100

检察移动OA系统运维费

部门项目

54.70

54.70

25.14

45.00%

96

检察业务费

部门项目

206.00

206.00

206.00

100.00%

100

检察网络租赁费

部门项目

15.00

15.00

15.00

100.00%

100

检察服装费

部门项目

6.00

6.00

6.00

100.00%

100

国家司法救助金

部门项目

0.00

20.30

20.30

100.00%

100

公益诉讼工作经费

部门项目

25.00

25.00

25.00

100.00%

100

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经费

部门项目

15.00

15.00

15.00

100.00%

100

案件管理中心运行经费

部门项目

14.00

14.00

14.00

100.00%

100

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小计:

116.45

198.45

89




检察服装费

部门项目

3.00

3.00

3.00

100.00%

98

检察业务费

部门项目

34.00

34.00

34.00

100.00%

97

驻监所经费

部门项目

28.00

28.00

28.00

100.00%

97

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

部门项目

27.45

109.45

0.00

0.00%

88

检察院业务费

部门项目

24.00

24.00

24.00

100.00%

99

合计:

1,819.45

2,718.46

1,619.77




项目综合
评价结论

全部项目综合平均得分
(单位项目综合评价总得分/单位项目总个数)

99

说明:单位项目综合评价分值100分,取单位项目平均分值。评价等级分4档,根据综合评价平均分值设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空表须注明“本表无数据”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