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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5-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单位


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5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5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办理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等。市检察院担负着自身和领导全市县、市、区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和促进绵阳的经济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政治和社会稳定。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一)为大局服务,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认真执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决定》,聚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等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严格依法与做实平等保护并重,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服务“三农”检察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更加有力助推平安绵阳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报复社会的极端犯罪,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

(二)为人民司法,以高质效办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精准对接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民生领域改革部署,综合履行检察职能。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帮助农民工、残障人士、受家暴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依法有效行使诉权。不断擦亮“熊猫未士”未检品牌,协同各方力量完善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系。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主动融入“一站式”矛盾化解,完善检察环节诉讼权利保障机制。

(三)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促进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设立市级刑事检察工作指导组,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加大民事生效裁判和民事审判监督力度,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坚持将行政诉讼监督作为重心,深化“府检联动”,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完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依法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四)为发展赋能,以高质效改革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取消对基层检察院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让检察官把主要精力投入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建立法律监督意见事前征求意见、事后跟进监督、市级院接续监督等机制。推进重大监督事项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

(五)为蝶变添翼,以高质效强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数字检察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五强”基层院建设。

第二部分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单位预算表


(插入本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表3-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3771.90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聘用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入预算3771.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71.9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支出预算377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9.60万元,占88.54%;项目支出432.30万元,占11.46%。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71.90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聘用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71.9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139.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6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71.9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5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聘用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139.45万元、占83.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17万元、占9.18%;卫生健康支出98.67万元、占2.62%;住房保障支出187.61万元、占4.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检察行政运行2025年预算数为2707.1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

2.公共安全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432.3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检察院业务经费、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8.1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补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223.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11.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3.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保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政策,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为63.73万元,主要用于: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2025年预算数为34.8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原来公费医疗资金渠道给予适当补助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形式。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025年预算数为187.61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39.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90.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49.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未增减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公务接待费实行总额控制。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一般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未增减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11辆,越野车4辆,大型客车2辆,中型客车1辆,小型客车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用于1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办理,提起国家公诉等工作开展。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49.1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1.7万元,增加4.11%。主要原因根据上年度决算增加非定额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预算432.30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15个,涉及预算432.3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