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收支总预算3862.74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0.8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收入预算3862.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2.7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支出预算386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0.44万元,占89.84%;项目支出392.30万元,占10.1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62.74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0.8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2.7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833.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62.74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90.8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833.39万元、占73.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04万元、占17.92%;卫生健康支出104.01万元、占2.69%;住房保障支出233.30万元、占6.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2441.0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392.3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检察院业务经费、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款)2026年预算数为342.4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补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30.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15.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保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0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政策,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
8.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67.21万元,主要用于: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36.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原来公费医疗资金渠道给予适当补助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形式。
10.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193.30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购房补贴(项)2026年预算数4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70.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24.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46.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未增减。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公务接待费实行总额控制。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一般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未增减。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4辆,大型客车2辆,中型客车1辆,小型客车1辆。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用于1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办理,提起国家公诉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89.83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40.67万元,增加7.41%。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度决算增加非定额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预算392.30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15个,涉及预算392.3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