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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213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长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对绵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监督工作水平,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重点领域履职尽责,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惩治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突出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深化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批捕78人,起诉266人。办理的李大行等20人网络电信诈骗案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2018年度十大网络犯罪典型公诉案件。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细化法治扶贫措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推进精准扶贫与司法救助深度融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已对11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建档贫困户进行救助。全市选派70名检察人员参加综合帮扶脱贫攻坚工作队。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批捕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盗伐滥伐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人,起诉93人,同比分别上升10%和 9.41%。在8个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检察联络处。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恢复被破坏的林地90余亩,补种树木近4万株;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5万余吨;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2家,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989万余元。围绕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出台《保障科技城军民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建立重点区域、重点平台、重点企业工作联系制度,突出打击危害科技创新犯罪。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六条意见》,强化民营企业财产权、自主经营权等合法权益保护。批捕合同诈骗、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及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57人,起诉133人。

二、着眼大局稳定综合施策,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全年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61人,起诉3812人。加强重点案件办理工作,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02人,起诉118人。着力整治外流贩毒、制贩合成毒品、未成年人涉毒等突出毒品问题,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253人,起诉357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涉黑涉恶犯罪,成立 “捕诉一体”专案组提前介入重大犯罪案件。深挖黑恶势力案件线索,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共受理各类涉黑恶势力犯罪668人,起诉496人。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同步进行,对犯罪情节轻微、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不批捕847人、不起诉199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23件。持续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等“法律七进”活动,以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公益诉讼、知识产权保护等为主题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为营造平安环境创建和谐社会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检察声音。

三、顺应群众期待持续发力,切实传递司法为民温度

加大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力度,围绕网络餐饮乱象、虚假广告宣传、牲畜屠宰不达标、辖区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等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51件。坚决惩治恶意欠薪,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70件。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捕59人,起诉131人。践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和宽缓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3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5人。办理的“孤儿受监护人虐待案”入选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并向公众开放。利用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搭建检群交流、网上举报、网上申诉等互动平台,不断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察工作机制。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2183件,办理律师参与化解信访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1件。

    四、聚焦主责主业转型发展,构建立体法律监督格局

稳步推进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应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3件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3件、撤案26件。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09件,已纠正95件。提出刑事抗诉26件,法院审结19件,已改判、发回重审15件。纠正提请减刑、假释不当362人。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176人。积极推进对监狱实行“派驻+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已对辖区内两个监狱进行了三轮巡回检察。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诉讼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95件,提请和提出抗诉2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62件,提出检察建议51件,被采纳45件。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共收集公益诉讼线索218件,立案18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8件,公告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督促收回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5.47亿元、滞纳金1.15亿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1076万元,被套取或冒领的社保资金3315.2万元和其他积欠的国有财产1506万元。办理的两起案件分别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优秀案例。

    五、围绕改革目标攻坚克难,着力优化检察运行机制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适应监察机关办案工作新模式,构建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35人,起诉20人。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领导干部共办案739件,正副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42次建立健全检察官履职监督办法,以强化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案件管理结果运用等方式对检察官行权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监督。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听庭评议工作。市检察院建立提前介入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工作机制,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提前介入命案侦查活动的若干意见》,强化诉前主导地位。高度重视律师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作用,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强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的深度结合,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三远一网”和移动办公办案等系统,形成的绵阳模式得到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六、坚持接受监督从严治检,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和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办理人大常委会批转案件11件。主动向市政协通报检察重点工作。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均已全部办结。受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3件,邀请特约检察员参加公开听证、公开答复5次。加大“一对一”、“面对面”走访联络代表工作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全面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务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教育干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以案为戒,正风肃纪,全面启动系统内巡察工作,完成对4个基层检察院的政治巡察工作,做到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坚持规范司法永远在路上,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广泛开展岗位培训、业务竞赛、创先争优等活动,21个集体、38名个人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江油市检察院、游仙区检察院荣获和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三台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举措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办理新类型案件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人民群众对转型后的检察工作知晓度还不高,检察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不善监督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队伍素能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继续努力、下大力气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ー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服从服务中心工作大局,坚持以理念变革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持续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造成重大金融风险隐患的经济犯罪。把服务精准脱贫与服务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司法救助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生态领域严重犯罪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用检察盾护卫绿水青山蓝天。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司法政策,加大对创业投资、公平竞争的司法保护力度。瞄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重点惩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坚持惩治犯罪强化治理,推进更深入的职能延伸

坚决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网络安全的犯罪。围绕三年目标,创新和改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策略和举措,从更高层次和水平上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主动参与综合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认真加强研究,积极提出对策建议。突出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着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推进“信、访、网、电、视频”全面融合,深度建设“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优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多元化推进国家司法救助。推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促进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坚持强化监督提升质量,构筑更牢固的正义防线

在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上下功夫,既重视个案监督又重视类案监督,注意研究共性问题防止监督碎片化,坚持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并重,促进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加大公益诉讼提起诉讼力度,着力构建公益保护整体格局。

四、坚持创新理念深化改革,凸显更充分的改革成效

    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检察资源配置,积极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继续完善员额检察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和考核。积极推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全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质量效率提升。

    五、坚持从严治检强本固基,打造更过硬的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度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途径,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持之以恒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充分运用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队伍专业能力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力谱写新时代绵阳检察工作新篇章,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名词解释

国家司法救助:指国家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通过诉讼无法得到有效赔偿且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其他当事人,采取以发放救助金为主的辅助性救济制度。

公益诉讼:依据2017年7月1日实施的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2018年5月1日实施的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名誉保护五个领域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上述五个领域存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按照法律规定公告或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即诉前程序)。对行政机关逾期未回复、回复但实际未纠正违法或没有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以及对公告到期无相关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害状态的,检察机关经过跟进调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分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捕诉一体:指检察机关按照案件类型组建刑事办案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以及开展相关监督工作由同一办案组织或检察官全过程一体承担。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包括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域名为www.12309.gov.cn)两部分,主要功能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事项,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事项,收集、反馈群众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指具有法定行政管理权限的机关或组织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

社区矫正: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陋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检察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社区矫正的执行交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等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三远一网”:集远程庭审、远程提讯、远程送达于一体的智慧公诉网上办案系统,实现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律师等人员远程视频开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远程审讯以及相关法律文书远程送达、签字捺印等功能,节约司法成本,提升办案质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