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向单位:
根据《四川省政府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布展项目设计方案及布展实施进行招标,拟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具有资质的单位参选。
一、项目名称
绵阳市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布展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二、项目内容
(一)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对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布展项目设计方案及布展招标的实施和资料完善;
(二)配合甲方和中标单位完善政府采购平台填报和资金拨付手续。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8月5日 (09:00-17:00星六、星天除外)
(二) 地点:绵阳市检察院211办公室。
(三)报名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816--2552856
四、资格要求
(一)参选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提供营
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参加本次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参加本次比选单位必须在绵阳有独立的营业场所(提供证明材料)
五、提交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参与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综合实力、业绩、服务方案等材料;
(四)其他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比选办法
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原则。比选公告公开发布,并接受报名(不接受电话、网上报名)。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报名参选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召开比选会听取报名单位现场陈述,对报名单位提供的项目方案等进行研究比选,作出科学、客观评价,产生比选结果。
七、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接受意向单位报名,报名单位达到3个以上(含3个)进入比选程序;
(二)参评单位按照报名顺序现场陈述;
(三)比选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四)比选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签订合同。
八、比选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0年8月6日下午14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地点: 绵阳市检察院213室。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