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文化品牌选树展示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文化品牌选树展示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YJCY内谈〔2023〕01号
2.采购项目名称: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文化品牌选树展示项目制作
3.采购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4.完成时间:2023年7月14日前
二、资金情况
项目预算金额:叁万元(不含本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拍摄一部反映绵阳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新时代新征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新理念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充分展示优秀办案团队的锻造、先进工作机制的总结、精品案例故事的提炼、红色血脉的赓续、党建业务的融合等文化品牌建设成果,示范引领全体检察人员以更高质量履职办案服务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时间3分钟以内。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影视制作、宣传片制作、广告代理、发布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
3.具备拍摄宣传片、微电影、广告、专题片、纪录片等视频传播为主的文化创意、策划和制作经验;3D制作、电视包装系统设计及制作;有从视觉设计、创意策划、脚本撰写、前期拍摄、配音、音乐制作到后期剪辑和特效包装等各环节的专业技术团队。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总体要求
(一)展示海报要求
1.海报图片成品尺寸:525×650mm,且不低于300dpi
2.设计与品牌内容贴切。
3.设计形式新颖、有创意。
4.材质要求:无纺布或绢丝布。
(二)拍摄部分要求
1.制作方式:实拍摄影+后期制作。
2.视频风格:纪实记录 正统大气 宏伟震撼 电影质感。
项目 | 服务内容 |
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 | 根据采购方要求供应商应负责宣传片的文稿撰写、拍摄编辑、制作、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等。 1、参数要求:拍摄素材达到数字 4K(4160*2196),成片达到数字高清2K(1920*1080)。 2、拍摄硬件要求:采用4K及以上主摄影机及镜头、辅助摄影机、移动设备、灯光设备、监视器、稳定器、收音设备等设备。 3、后期制作要求:三维及 AE 包装特效+拍摄素材剪辑成片。 4、成片要求:高清(1920*1080P)mp4 格式。 |
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双方约定。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参加竞争性谈判报名时间及领取响应文件: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公司简介、经办人身份证明。
2.参加竞争性谈判报名地点及方式: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11室。
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29日上午9:30-9:59分(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5、地点: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213办公室。
6、联系人:张先生
7、联系电话:18881156777